2012年第二屆糖酒食品博覽會布展守則
編輯:小猛 發(fā)布時間:[2012/2/10 8:58:47]
(1)2012年第二屆糖酒食品博覽會布展期間:5月25日-27日,僅憑《施工證》入場,一人一證,參展單位根據(jù)實際需要憑《展位證》申購《施工證》。每證收費¥20元。
(2)布展期間,施工人員憑《施工證》入場布展,參展商憑《參展證》入場布展,《參觀證》、《觀展券》無效。
(3)布展期間,入場布展施工人員都必須配戴企業(yè)標志以及帽,并自行看管好自己的展品及展具,若有丟失后果自負。
(4)布展時,對號定位布展,不準挪位和超越范圍,逾期不到會或會期更換展位者,所訂展位按空位對待,不退費用。
(5)禁止不符合大會規(guī)定的參展范圍的展品入場布展;禁止假冒偽劣及有侵犯知識產(chǎn)權(quán)行為的展品入場;禁止危險品或其他導致不因素的展品入場。若違反此規(guī)定,糖酒會辦公室有權(quán)要求無條件撤除展位和清理展品,一切費用由參展單位自付。
(6)凈地展位裝修時,參展單位須選擇具有相應資質(zhì)的搭建施工單位進行展位設計、特裝和用電施工、搭建,所有圖紙和方案應提交大會審定,并簽訂施工、消防責任書,承擔相應質(zhì)量責任。
(7)特裝施工布展現(xiàn)場,不允許初期制作,只允許拼接組裝和裝飾。因裝修裝飾工程量大,所需時間較長的單位,應提前與展務部聯(lián)系,在允許的條件下可提前進場,并按規(guī)定繳納提前進場加班費。
(8)布展時,參展單位和施工單位必須負責清理各自布展施工場地、材料和工具,保持通道暢通。
(9)請愛護展館設施設備,嚴禁在標準展位及配套展具上釘釘、打孔、刻畫、蹬踩。展具上嚴禁使用雙面膠、單面膠和即時貼等各種膠制品。標準展位上不能倚靠和懸掛重物,未經(jīng)允許不得拆除或改建標準展位。違者將按實際損失照價賠償。
(10)布展期間車輛進入展區(qū)一律按指定路線行駛〔詳細情況見《2012年糖酒食品博覽會暨糖酒商品交易會布(撤)展車輛線路圖》〕,車輛進館卸貨限時1小時,卸完貨物后,立即離館,嚴禁在館內(nèi)停放。
(11)為加強管理和服務,除展位已配置的物品外,大會將按主辦單位審定標準,收取施工押金、清潔押金、特裝管理費、電源使用費、桌椅增租費等。
相關(guān)標簽:2012年第二屆糖酒食品博覽會
您留言,我回電!幫您快速找到您想了解的產(chǎn)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