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廣州名酒展展品相關規定
編輯:子驍 發布時間:[2012/7/13 9:37:38]
第九屆廣州名酒展展品相關規定:
1 非大會主題(酒和酒類相關)的產品嚴禁展示。與參展報名表上所填項目不符的產品嚴禁展示。
2 參展商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和知識產權保護的各項法律法規。
3 參展企業的展品若以食品、綠色食品為主,必須在展前向主辦單位提供相關認證部門的審批文件,產品必須有包裝及國家的批號。
4 嚴禁展出假冒偽劣產品。
5 展場內不得零售。
若違反上述各項規定,主辦方有權在展前或展中予以清場,展位費不予退還,并保留對其提起訴訟的權利。
相關標簽:第九屆廣州名酒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