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名酒展覽會展館展覽宣傳增值服務套餐
編輯:子驍 發布時間:[2012/10/25 8:48:10]
2012第九屆廣州名酒展將于11月14-16日在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B區隆重舉辦。我展館一貫實行“合作雙贏”的辦展宗旨。我們衷心期望各展覽主辦單位的展覽能夠做大做強,事業更加興旺發達。為更好地宣傳在我展館舉辦的展覽會,利用我展館的品牌優勢和宣傳資源,根據各展覽會的實際情況,我們擬定了以下的展覽宣傳增值服務套餐。
我們將加強與各展覽主辦單位的溝通,請及時將有關宣傳資料提供給我們。如有任何宣傳方面的需求,請隨時與我們聯系。
宣傳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0-86684977,020-26081218 傳 真:020-86683242
聯系人:展場經營部市場拓展科 譚建中副經理
Email:tan@icecf.com
地址:廣州市流花路117號 郵編:510014
網址:http://www.21cantonfair.com(網絡實名:廣交會展館)
廣交會展館展覽宣傳增值服務套餐
一、 鉆石級展覽會:《展覽計劃》中公布的在琶洲展館舉辦的當屆簽約面積在6萬平方米以上(含6萬平方米)的品牌展覽會;《展覽計劃》中公布的在流花路展館舉辦的當屆簽約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含2萬平方米)的品牌展覽會。
1、 在我館制作的《展覽計劃》上贈送1P的內頁免費廣告版面(一屆只送一次,廣告內容于宣傳在琶洲展館或流花路展館舉辦的展覽。《展覽計劃》每年春季、秋季廣交會前分別出版一次,出版目的是宣傳在我展館舉辦的展覽會。印數高達15萬份,主要由我方出資印制,不以贏利為目的,發放對象是每年廣交會期間來自世界各地的30多萬客商,以及平時展會期間的參會客商)。
2、 在廣交會宣傳光盤中的“展覽推薦”欄目進行推介(廣交會宣傳光盤在每年春季、秋季廣交會前分別發行一次,每年發行數量高達20萬張,發放對象是每年廣交會期間來自世界各地的30多萬客商)。
3、 重新印制展館宣傳畫冊時,將該展會列為我館的名展進行推介。
4、 在廣交會展館網站(域名:http://www.21cantonfair.com,網絡實名:廣交會展館)的名展薈萃欄目,將該展會列為我館的名展,顯示展會的LOGO及提供到其網站的鏈接,并在友情鏈接里提供到該展會主辦單位網站的鏈接。
5、 協助約請廣州本地媒體(如信息時報、民營經營報、新快報等)記者采訪展會現場,對展會新聞和動態進行報道。
6、 將該展會信息推薦給《會展》,爭取作為特別推介內容來發布。
7、 通過各種渠道宣傳展會信息,包括展會名稱、時間、地點、承辦單位、聯系方式等。
* 在廣交會宣傳光盤中的“展覽排期”欄目公布;
* 在流花路展館和琶洲展館顯要位置發布;
* 提供給《伴我同行》、《會展》、《展會》等媒體和雜志刊登發布;
* 在廣交會展館網站的展覽排期欄目上公布,對即將舉辦的展會,在主頁的近期展覽欄目公布。
8、 在廣交會展館網站的展覽動態、行業資訊等欄目發布該展會的招展書、新聞稿等宣傳資料(由主辦單位提供,我方需對其內容進行核實)。展會舉辦期間在展館新聞欄目中對展會新聞進行報道(由主辦單位提供資料或我方收集資料)。
9、 該展會(在琶洲展館舉辦的展會)舉辦期間,在琶洲展館珠江散步道東、西兩端的大型LED電子屏幕上發布該展覽的指引性信息(非廣告)。
二、 白金級展覽會:《展覽計劃》中公布的在琶洲展館舉辦的當屆簽約面積在3-6萬平方米(含3萬平方米)的品牌展覽會;《展覽計劃》中公布的在流花路展館舉辦的當屆簽約面積在1-2萬平方米(含1萬平方米)的品牌展覽會;展覽面積在國內同題材展覽中居前三位的展覽會。
1、 在我館制作的《展覽計劃》上提供1P的廣告費5折的內頁廣告版面(一屆只限一次,廣告內容于宣傳在琶洲展館或流花路展館舉辦的展覽)。
2、 重新印制展館宣傳畫冊時,將該展會列為我館的名展進行推介。
3、 在廣交會展館網站的名展薈萃欄目,將該展會列為我館的名展,顯示展會的LOGO及提供到其網站的鏈接,并在友情鏈接里提供到該展會主辦單位網站的鏈接。
4、 協助約請廣州本地媒體(如信息時報、民營經營報、新快報等)記者采訪展會現場,對展會新聞和動態進行報道。
5、 通過各種渠道宣傳展會信息,包括展會名稱、時間、地點、承辦單位、聯系方式等。
*在廣交會宣傳光盤中的“展覽排期”欄目公布;
* 在《展覽計劃》上公布;
* 在流花路展館和琶洲展館顯要位置發布;
* 提供給《伴我同行》、《會展》、《展會》等媒體和雜志刊登發布;
* 在廣交會展館網站的展覽排期欄目上公布,對即將舉辦的展會,在主頁的近期展覽欄目公布。
6、 在廣交會展館網站的展覽動態、行業資訊等欄目發布該展會的招展書、新聞稿等宣傳資料(由主辦單位提供,我方需對其內容進行核實)。展會舉辦期間在展館新聞欄目中對展會新聞進行報道(由主辦單位提供資料或我方收集資料)。
7、 該展會(在琶洲展館舉辦的展會)舉辦期間,在琶洲展館珠江散步道東、西兩端的大型LED電子屏幕上發布該展覽的指引性信息(非廣告)。
三、 黃金級展覽會:連續兩屆在琶洲展館或流花路展館舉辦的展覽會。
1、 在我館制作的《展覽計劃》上提供1P的廣告費6折的內頁廣告版面(一屆只限一次,廣告內容于宣傳在琶洲展館或流花路展館舉辦的展覽)。
2、 在廣交會展館網站的友情鏈接欄目提供到該展覽主辦單位網站或展會網站的鏈接。
3、 通過各種渠道宣傳展會信息,包括展會名稱、時間、地點、承辦單位、聯系方式等。
* 在廣交會宣傳光盤中的“展覽排期”欄目公布;
* 在《展覽計劃》上公布;
* 在流花路展館和琶洲展館顯要位置發布;
* 提供給《伴我同行》、《會展》、《展會》等媒體和雜志刊登發布;
* 在廣交會展館網站的展覽排期欄目上公布,對即將舉辦的展會,在主頁的近期展覽欄目公布。
4、 在廣交會展館網站的展覽動態、行業資訊等欄目發布該展會的招展書、新聞稿等宣傳資料(由主辦單位提供,我方需對其內容進行核實)。展會舉辦期間在展館新聞欄目中對展會新聞進行報道(由主辦單位提供資料或我方收集資料)。
5、 該展會(在琶洲展館舉辦的展會)舉辦期間,在琶洲展館珠江散步道東、西兩端的大型LED電子屏幕上發布該展覽的指引性信息(非廣告)。
四、 白銀級展覽會:除上面三種級別展覽會以外的其他展覽會。
1、 在版面允許的情況下,可在我館制作的《展覽計劃》上提供1P的廣告費8折的內頁廣告版面(一屆只限一次,廣告內容于宣傳在琶洲展館或流花路展館舉辦的展覽)。
2、 在廣交會展館網站的友情鏈接欄目提供到該展覽主辦單位網站或展會網站的鏈接。
3、 通過各種渠道宣傳展會信息,包括展會名稱、時間、地點、承辦單位、聯系方式等。
*在廣交會宣傳光盤中的“展覽排期”欄目公布;
* 在《展覽計劃》上公布;
* 在流花路展館和琶洲展館顯要位置發布;
* 提供給《伴我同行》、《會展》、《展會》等媒體和雜志刊登發布;
* 在廣交會展館網站的展覽排期欄目上公布,對即將舉辦的展會,在主頁的近期展覽欄目公布。
4、 在廣交會展館網站的展覽動態、行業資訊等欄目里發布該展會的招展書、新聞稿等宣傳資料(由主辦單位提供,我方對其內容進行核實)。展會舉辦期間在展館新聞欄目中對展會新聞進行報道(由主辦單位提供資料或我方收集資料)。
5、 該展會(在琶洲展館舉辦的展會)舉辦期間,在琶洲展館珠江散步道東、西兩端的大型LED電子屏幕上發布該展覽的指引性信息(非廣告)。
注:1、以上所有服務,除《展覽計劃》里的廣告版面需按以上說明計算費用外,其余均屬免費服務。
2、對以上所有條款,我方保留終解釋權
相關標簽:2012第九屆廣州名酒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