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廣州名酒展對于人員物品出入展館管理規定
編輯:子驍 發布時間:[2012/10/29 9:04:11]
2012第九屆廣州名酒展對于人員物品出入展館的管理規定:
一、所有進入展館和在展場工作的人員必須隨時出示展會出入證。
二、在展場租用期間,證件持有人可進入辦展單位租用區域并在此區域內工作,但不得進入展館內未經許可的區域 。
三、辦展單位如需將受管制的、危險的、違禁的、有害的產品或動物在展場內展示或帶入展館,須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并得到特批的許可證;同時還須得到展場經營部的書面同意。
四、展會期間展樣品出館憑辦展單位放行條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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