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第六屆)綠色食品博覽會撤展須知
編輯:小淺 發布時間:[2013/5/22 10:04:35]
2013(第六屆)綠色食品博覽會撤展須知:
1、參展商及搭建商必須在撤展時間內將全部展品、展具撤離展館,后展館內所有遺留物品將作為垃圾清運出場。
2、參展商請勿以任何理由要求提前撤展,不遵守規定提前撤展的,組委會將紀錄在案,予以公布,并取消下屆參展資格。
3、參展單位自行展板上的附著物,保持展具、展板原有的整潔。
4、所有的出館物品必須填寫組委會發放的出館物品放行條,并由館長統一簽字,否則所有物品一律不得出館。
相關標簽:2013(第六屆)綠色食品博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