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民族商品交易會參展程序
編輯:小淺 發布時間:[2013/6/18 10:19:56]
2013年民族商品交易會參展程序:
1, 認真填寫《參展申請及和約》表并加蓋公章傳真或郵寄至組委會。
2,參展商申請展位后請在3個工作日內將展位費用50%或全款電匯到大會指定的帳號上,余款2013年6月20日前付清, 款匯出后將回單傳真至組委會以便核查。
3,展位順序分配原則:“先申請,先付款,先安排”。
4,組委會收到參展商全部費用后,將《參展手冊》郵寄給參展商。
5,為了保證大會整體形象,組委會保留調整部分參展商展位的終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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