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屆調味品博覽會參展辦法
編輯:杰杰 發布時間:[2013/8/7 9:39:55]
① 企業填寫《參展申請表》,加蓋公章后郵寄或傳真至組委會,在申請展位7日內將參展總費用匯款至組委會指定賬戶,并將匯款底單傳真至組委會。
② 組委會收到款項后通過郵件或傳真方式確定企業預定的展位,在規定時間內款未及時付清的,組委會將不再保留原定展位。
③ 大會組委會在收到與參展項目相符的全部款項后,立即寄回正式財務憑證及報道證件。
④ 參展企業須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等生產所必須的各種證件(復印件),并及時提供制作會刊所需的文字、圖片等資料。
⑤ 付款方式:參展企業申請參展的同時請將參展總費用注明“2013鄭州味博會參展費”匯往組委會指定收款帳戶。
相關標簽:調味品博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