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季糖酒商品交易會撤展細則
編輯:小猛 發布時間:[2010/12/24 10:03:07]
2011年春季糖酒商品交易會撤展細則
1、時間:3月28日14:00--3月29日全天
2、撤展程序:
(1)從3月28日14:00開始,憑《展位證》由單位授權人到各專館現場相應服務處辦理手續,撤展施工人員憑《布撤展證》入場撤展。
(2)由各專館館長驗證核實《展位證》和有效授權人后,收回撤展對應的《展位證》,開具《出門條》,留下存根。
(3)所有物品出門時憑《出門條》驗放,并由門衛收回《出門條》》。
(4)機械展區的撤展由相應組展單位和糖酒會指定的機械展區運輸服務商負責辦理相關手續,由指定的專用通道撤展。由展區組負責監管。
3、撤展守則:
(1)撤展時須服從大會統一安排,從28日14:00撤展開始后為確保,停止一切展示交易。
(2)撤展時,參展單位先須清點好所屬物品,自行打包、自行看管,若有遺失自行負責。在所有應撤除物品清理完畢后,可按程序申辦撤展出門手續。
(3)《出門條》一經參展商簽字確認將視為該參展商展品已完成交接手續,若未及時帶出造成遺失,參展單位自行負責。
(4)3月28日不撤展的參展單位要向所在的各館長申報,并須在展位上自行留人看守直至本展位開始撤展,若因未及時撤展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參展單位自行承擔。
(5)撤展時,應注意施工,保持足夠的施工區,嚴禁野蠻施工。
(6)各單位必須切實做好展位的裝飾廢棄材料清運工作。撤展后,經展區組驗收合格,即按規定退還清潔施工保證金,否則此款將用于清運工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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