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展覽中心展館特裝展位管理規定
編輯:小猛 發布時間:[2011/6/25 9:26:59]
2011年第四屆綠色食品博覽會將于11月初在南昌展覽中心盛大開幕。展會期間,為規范南昌展覽中心展館特裝搭建管理工作,確保 、有序、順利的進行,特規定如下:
施工規定:
1、特裝搭建公司對已通過審批確定的搭建方案,一律不得自行更改;如確需更改的,須經中心運營部審批同意。
2、特裝搭建公司的工作人員在布展、撤展期間憑主辦單位下發的布展證或參展證進入展館,如無,需在進館前一周由其單位的負責人到本中心客服處提供進館人員名單和身份證復印件,并填表辦理布展證且證件不得互相轉借,不得遺失。正式開展期間布展證無效。
3、特裝搭建公司工作人員需統一著裝進館搭建。
4、特裝布展如涉及電氣安裝,施工單位須具有電氣安裝資質,電工須持有效操作證,并憑上述有效證件到施工證辦理點進行簽證登記,電工和焊工須持有效操作證上崗。
5、特裝搭建公司不得在現場使用切割機、電鋸,不得在現場噴漆。施工需要使用電焊和風焊須向展覽部申請,并提供有效操作證辦理施工動火證手續。手續完備后,方能接電動火施工。
6、撤館時,我中心相關現場工作人員將到現場檢查,如對展場設施無損害,且特裝展位已撤離干凈,經現場工作人員在押金收據上簽字確認后,可到客戶服務處辦理退款手續。
7、特裝管理費、布展證與押金手續一起辦理,由本中心開具統一票據。
清潔規定:
1、展會布展和撤展期間,標準展位和公共區域的清潔工作由我中心負責,特裝展位的清潔工作由參展商自行負責。
2、開展期間,參展商應隨時保持展位內的清潔,做好展位區域內的衛生清潔工作并將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內。
3、參展商在展臺搭建和撤展時,展品垃圾應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影響交通,不得覆蓋、封堵消防設施,不得影響展出和觀瞻,在展館衛生間和水池不能傾倒任何廢水、食物和垃圾。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參展商自行承擔。
4、參展商必須在特裝施工前向我中心交納清理施工建筑垃圾費用押金壹仟元整【1000元/展位】。垃圾清理完畢在撤展時間起一星期內辦理押金退款手續, 逾期恕不辦理,原押金單作廢。
5、展覽中心負責特裝展位在布展一天晚上的吸塵和展會期間的展位普通保潔,在撤展期內各參展商須將展位內的裝修垃圾清理帶走,嚴禁將垃圾遺棄在展場內及展場外圍區域;若所有垃圾清理完畢并符合中心現場衛生規定后請到現場服務臺通知展館項目經理現場簽字確認,方可退還特裝清潔押金。
現場必須嚴格遵守南昌展覽中心以上規定,不得超出施工證規定范圍作業,并隨時接受南昌展覽中心的監督和檢查。若發現現特裝搭建公司超出規定范圍施工,南昌展覽中心可口頭警告或取消施工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特裝搭建公司負責。
相關標簽:2011年第四屆綠色食品博覽會,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