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食品博覽會參展程序
編輯:小猛 發布時間:[2011/7/29 11:38:24]
2011食品博覽會參展程序:
1、參展單位請詳細填寫《參展回執表》并加蓋公章,寄送或傳真至組委會。表中內容將刊入展覽會會刊,故請提供中英文打字稿或用正楷填寫清楚,連同企業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復印件一并寄送或傳真至展覽會主辦單位辦公室。
2、付費及展位確認:并于5日內將參展費用匯入組委會指定賬戶。展位分配以款到先后順序安排,。我們在收到展位費后,即寄發“展位確認函”及《參展商服務手冊》(服務手冊包括展覽會時間安排、布展要求、展品運輸、參展有關規定、學術報告會安排和新產品新技術發布會、參展人員住宿安排等)給參展單位。
3、所有參展商必須是在境內取得合法經營權廠商,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攜帶假冒偽劣產品進場參展,否則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展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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