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食博會標準展位配置及布展規定
編輯:小猛 發布時間:[2011/8/4 9:05:23]
2011年北京食博會標準展位配置及布展規定
1、標準展位配置:2.5米高壁板、1條中英文楣板、1張接待桌、2 張折椅、2 盞射燈(位于楣板上方)、1個插座(只限于使用5A 以下的照明和電器,若需更大功率應另外申請,以免過載掉電,影響展出)、展位內鋪滿地毯。
2、標準展位布展規定:
2.1、禁止對標準展位進行任何改建,一個標準展位可利用的空間只是3m 長×3m 寬×2.5m高的展位內側,任何展出產品高度不得超出2.5m 。否則,主辦單位及展館工作人員有權強制恢復原狀,所產生的費用及后果全部由參展企業自行承擔。
2.2、標準展位不允許私自安裝射燈和日光燈,若有特殊照明需要必須由主搭建單位安裝接駁并收取適當費用,否則主搭建單位有權將其拆除沒收。
2.3、楣板及圍板上方、外側禁止張貼、懸掛任何物品,禁止在通道上擺攤,如有違反,將沒收展品并不退還展位費。
2.4、未經主辦單位批準,擅自更改展位楣板內容,或對原標準展位楣板進行任何形式覆蓋,主辦單位可強行恢復原狀,一切損失由參展單位自行承擔。
2.5、未經展館或主搭建單位同意,不得在建筑物或展架的任何部分使用釘子、膠、圖釘或類似材料,否則一切損失由參展單位承擔。
2.6、如果參展單位需要其它配置,請參看《參展商手冊》,并在規定期限內申請。
2.7、標準展位配置中未使用物品將不予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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