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上海甜食及休閑食品展覽會消防規章
編輯:子驍 發布時間:[2012/9/20 8:56:25]
2012上海甜食及休閑食品展覽會消防規章:
一、 搭建材料
1. 木結構必須做好防火處理,粘貼防火材料和按規定涂刷防火涂料。
2. 合成纖維的布料必須做好防火處理,按規定使用阻燃劑處理以后才能使用。
二、 地毯
必須使用經過防火處理的阻燃合成地毯。
三、 燈具
禁止使用霓虹燈、高溫燈具,燈具的安裝必須保持50厘米的間距。
四、 電器線路的敷設和接頭
必須使用帶護套的電源線;接頭不得使用包布包扎,必須使用帶絕緣材料的接線柱對接;電線經過通道必須使用過橋板。
五、 壓力容器
展廳內禁止使用壓力容器,壓力容器必須放置在展廳以外,管道必須使用過橋板。
六、 通道和出口
按規定通道寬度不得小于3米,不得形成袋型通道,展板與墻面保持相應的距離;出口必須保持暢通,通道內不得堆放物品。
七、 滅火機消火栓
不得擅自移動和占用展館配置的滅火機,室內消火栓不得阻擋和圍圈。
八、 消防噴淋和煙感報警
搭建的臨時展臺必須距離消防噴淋頭和煙感報警系統50厘米。
九、 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
不得阻擋和擅自挪動、損壞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燈。
十、 易燃、可燃液體
搭建期間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液體;展覽場所禁止一切易燃、可燃液體的進入和存放,車輛展出必須采取放油和斷開電源的措施。
十一、 進入搭建施工現場人員嚴格遵守場館禁煙規定。
十二、 進入搭建施工現場人員必須做好防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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