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第二屆富硒食品推廣交易會參展須知
編輯:子驍 發布時間:[2013/3/19 16:43:02]
2013第二屆富硒食品推廣交易會參展須知:
⒈杜絕假冒偽劣商品參展,參展企業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為尊重知識產權,參展商只能展出以自身名義登記生產、并使用自身注冊商標的產品,或授權代理、經銷的產品。
⒉參展商不得轉讓展位,一經發現,即撤銷其參展資格。
⒊展位安排原則先申請、先付款、先安排,參展企業填妥“參展申請表”并加蓋公章后傳真至組委會,于七個工作日內將展位費一次性匯入大會指定帳戶,并將匯款低單傳真到組委會,在確認參展商參展資質后,將發給展位確認書。
4、在大會開幕前,組委會對參展商住宿、交通、報到、布展、貨物發運等系列事項會作詳細安排,具體事項請參見組委會在會前二十天寄發出的《參展商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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