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鄭州食品飲料博覽會撤展須知
編輯:小淺 發布時間:[2013/6/24 10:41:02]
2013鄭州食品飲料博覽會撤展須知:
1、2013年9月18日16:00之前嚴禁撤展;
2、撤展務必迅速、干凈、徹底。在規定時間內將展品及特裝材料搬離展館,棄置的特裝材料也須自行清出展館,撤展過程中展(樣)品及材料的保管由參展商自行負責。如在撤展規定時間以后未辦理加班手續的尚未撤展或無人看守的特裝、改裝展位,大會將專門組織清理;
3、接運展品的車輛于9月18日16:00后分時段進入展場,撤展車輛按工作人員的指揮進入展館,貨車進場裝貨后立即開出館外,未排到的車輛按工作人員的指揮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排隊等候。
4、如參展單位在規定的布(撤)展時間內未能完成作業,需延時加班的,相關費用由各參展單位支付,規定如下:布(撤)展期間參展單位須于當天16時前在展覽服務中心向展館方提出延時加班申請并交納相關費用。
相關標簽:2013鄭州食品飲料博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