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秋季糖酒會展區管理辦法
編輯:小猛 發布時間:[2011/6/21 10:08:54]
為了維護2011年秋季糖酒會(簡稱糖酒會)展區管理和交易秩序,為參展、參觀客商提供良好的商品展示和交易環境,特制定本屆糖酒會展區管理辦法如下:
一、展區設置
(一)、本屆糖酒會將嚴格按“統一布展、集中交易”的原則進行組織。有關糖酒會展區規劃、展位安排、廣告宣傳以及交易秩序等事宜,由糖酒會辦公室統一安排和管理,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辦理有關事宜。
(二)、本屆糖酒會僅設沈陽展覽中心一個展區。會期市區各大賓館、酒店、飯店、招待所的大堂、通道,其他商業、餐飲等經營場所,一律不得設立展廳、展間和展場。
二、時間安排(所有時間均為2011年)
布展:
1、凈地展位、機械展區10月7日--9日,9日18∶00布展結束
2、簡特、標準展位10月9日 (其中:10月9日不得進行裝修搭建,只能進行美工裝飾及展品擺放,18:00布展結束)
開幕式: 10月10日上午
展 期: 10月10日--13日(其中13日展期為8∶30至14∶00)。不設預展,10月10日即展覽天
撤 展: 10月13日下午14∶00以后
三、展區類別 本屆糖酒會展區按葡萄酒及烈酒館、特裝綜合館、酒類館、食品館、食品飲料館、調味品館、食品機械館、包裝展區八大類別進行分館、分區規劃。
四、展位形式及配置 展區內有凈地、展區簡特、普通簡特和標準展位四種展覽形式。相關配置分別如下:
(一)、3米×3米標準展位配備咨詢桌一張、折椅兩把、射燈兩盞、電源(220V/5A)插座一個,中文楣板一塊(尺寸:高 340mm ×長2940mm)。
(二)、展區簡特和普通簡特展位配置(詳見簡特配置示意圖及說明)。
(三)、凈地展位均為空地,無配置。
五、參展范圍及辦法
(一)、參展范圍:凡從事各種酒類、食品、飲料、調味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包裝、食品機械的生產或銷售單位均可報名參展。嚴禁與上述參展范圍不符的單位及產品入場參展。
(二)、參展辦法:
1、參展單位及展品均須符合《人民共和國食品法》、《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及標準。
2、符合參展范圍的生產及銷售單位在申購展位時須提供參展單位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等相關資質復印件(加蓋鮮章);海外企業及進口產品參展,除上述相關證件外,還須自行辦理進口展品的報關手續并出具人民共和國檢驗檢疫證明文件
3、組委會根據展位租賃合同及參展單位的相關資質復印件及《2011年秋季糖酒會參展單位承諾書》(均須加蓋鮮章),經核實后發放《展位證》。《展位證》作為參展單位擁有該展位的憑證,須妥善保管,如因遺失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參展單位負全部責任。
4、參展單位須嚴格按照《展位證》上所規定的時間、面積設計布展,不得更改展位規格,不得拆分或合并展位,如因特殊情況確需更改的,參展單位須于布展日期30日前以書面形式上報糖酒會展區組,經展區組和消防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5、參展單位憑《展位證》及入場所需相關資料到現場報到,辦理入場布展、參展手續。對于資料及手續提供不全或內容不準確的參展單位,組委會有權拒絕其入場參展,并有權對已辦入場手續的不符規定的單位作出清理出場的處理。
6、參展單位報到時,組委會均按一定比例免費配發《展商證》,其中:每個標準展位和簡特展位配發2個《展商證》;凈地展位每5平方米配發1個《展商證》。
7、嚴格按照組委會劃分的展區展品類別組展、參展,嚴禁跨展品類別參展。
1)葡萄酒及烈酒館限定為國內外葡萄酒和進口烈性酒的生產、銷售單位參展;
2)包裝類企業只能進入包裝展區參展,嚴禁在其它展館(區)設展;l
3) 食品機械類企業只能在食品機械館設展。
8、組委會指定遼寧深港展覽服務有限公司、陜西省糖酒副食流通協會和四川西南食品包裝機械有限公司為本屆糖酒會食品機械館招展組團單位,遼寧深港展覽服務有限公司為本屆糖酒會食品機械館的運輸、布撤展指定服務商。
六、樣品托運
(一)、糖酒會樣品(非食品機械展品)托運代理:沈陽龍點展覽保障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陽市蘇家屯區會展路9號(沈陽展覽中心)
郵編: 110021
電話: 024-25862508 25958383
傳 真:024-25862508
聯系人:袁興國
手機:13322483225;易富榮 手機:13390150553
郵 箱:yxgvip2010@163.com weimin_qi@163.com
嘜頭標識:每件展品請標明展位號和“糖酒會展品”字樣
(二)、食品機械館樣品代理收貨轉運
1、火車托運到站:沈陽北站
收貨單位:遼寧深港展覽服務有限公司
收貨地址:沈陽市蘇家屯區南京南街1189號(沈陽展覽中心)
郵 編:110102
電話:024-22853303 81023168
傳真:024-22853500
聯系人:孫敏孝 手 機:13082478844 13332412328 138405079582
到站時間要求:須在2011年10月5日前托運到沈陽北站,否則造成的影響一切后果自負。
2、汽車運輸(含自運和汽車零擔)展品:須在2011年10月6日后運至沈陽展覽中心W4館食品機械展區(地址:沈陽市蘇家屯區南京南街1189號),否則造成一切后果自負。
3、火車托運展品在發出后,請及時將領貨憑證傳真到遼寧深港展覽服務有限公司 (傳真:024-22853500,注明:憑傳真件提貨)。
4、展品包裝要求: 堅固、防潮、發貨、收貨單位務必寫全稱,毛重、凈重、起吊線字體要清楚,標明重心位置。須寫上“2011年秋季糖酒會樣品”字樣,并注明“正面” 字樣和“展位號”,以便叉運服務商將樣機搬運到指定展位。
七、布展、展示及撤展安排
(一)、交易會時間安排表(所有時間均為2011年10月)
(二)、布展辦證守則及程序
1、布展守則
(1)嚴格遵守國家的相關規定以及《2011年秋季糖酒會展區防火須知》、《2011年秋季糖酒會布展須知》(詳見《參展商手冊》),服從組委會及場館方的施工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展位和人身。
(2)凈地展位高度不能超過6米,特殊原因需超過限高的,參展單位須于布展日期30日前以書面形式上報糖酒會展區組,經展區組和消防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同意后方可實施,超高部分按廣告收費標準收費。 包裝展區凈地展位限高4米。 簡特展位和標準展位若改為特裝,須向展區組提出申請,經審批后同意后方可實施,高度不能超過4米,并納入凈地展位的管理范圍。未作提前申報,組委會有權拒絕其入場。
(3)凈地展位不得搭建二層展位、不得跨通道搭建展位,展臺正投影不得超出承租范圍。如有特殊情況,參展單位須于布展日期30日前以書面形式上報糖酒會展區組,經展區組和消防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同意后方可實施,并按廣告發布標準收費。未作提前申報,組委會有權拒絕其入場。
(4)參展單位不得在展館頂部網架、柱子、橫梁、二樓圍欄及各種專用管線上吊掛、捆綁相關物件,所有結構應和展位自身主體結構連接。
(5)在規定的布展時間內,參展單位憑《展位證》到現場報到,領取《展商證》,并根據實際需要申購《布撤展證》。布展期間僅憑《布撤展證》入場布展,一人一證,《展商證》、《觀眾證》《觀展券》無效,原則上每5平方米可申購一個《布撤展證》,每證收費¥10元。
(6)參展單位須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搭建施工單位進行展位設計、搭建、施工,所有圖紙和方案應提交組委會進行確認,并簽訂施工、消防責任書,承擔全部質量責任。
(7)展位搭建須符合各相關技術規范的要求(如用電、消防、結構等),確保強度、剛度、穩定性。
(8)布展現場,不允許初期制作,只允許拼接組裝和裝飾。因裝修裝飾工程量大,所需時間較長的單位,應與展區組聯系,在允許的條件下可提前進場,并按規定繳納提前進場加班費。所有展位都須嚴格按照糖酒會規定的布展時間進行展位裝修和展品擺放。
(9)請愛護展館物品,不能在標準展位及配套展具上釘釘、打孔、刻畫、蹬踩。展具上不能使用雙面膠、單面膠和即時貼等各種膠制品。標準展位展板上不能倚靠和懸掛重物,未經允許不得拆除或改建標準展位。違者將按實際損失照價賠付。
(10)布展期間車輛進入展區一律按指定路線行駛(詳見《2011年秋季糖酒會布撤展車輛物流路線圖》),服從管理,卸完貨物后,立即離場,嚴禁在場內停放。
(11)展廳地面允許承載力<5噸/平方米(包裝展區地面承重標準另行通知),所有運輸展品車輛須嚴格按照此承載要求進館,不得超載,如因超載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參展單位負全部責任。
(12)布展期間,參展單位和施工單位須負責清理各自布展施工場地,隨時保持通道暢通。
(13)布展期間,入場布展施工單位都須配戴企業標志并自行看管好自己的展品、展具及施工工具和物料,若有丟失后果自負。
(14)為加強管理和服務,組委會將按標準收取施工、清潔、消防押金,特裝管理費,用電施工和計量電費等,詳見具體辦法。
(15)布展期間,參展單位如有展品、展具、施工工具及相關物料需帶出展場,憑《展位證》由單位授權人到各專館現場相應服務處開具《出門條》。
2、辦證程序 在<現場辦證服務中心>辦理如下手續:
用電手續在各專館“現場服務處”辦理,按用電量計收電費。具體費用標準請參看現場公告。
(三)
相關標簽:2011年秋季糖酒會,秋季糖酒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