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屆廈門茶業展展館管理規定
編輯:小盧 發布時間:[2011/6/23 15:05:44]
2011年第二屆廈門茶業展展館管理規定
1、請參展人員遵守組委會統一規定的開閉館時間,每天上午8:30開始進館。下午17:30閉館后,一律不準進入展館。
2、如展館內供水、空調、照明、通風和通訊等設備發生問題,請及時通知展廳服務臺,展館工作人員將立即解決。
3、展品一律在布展期間進館。展覽期間,非經組委會批準,參展單位不得攜帶展品進館。
4、嚴禁非參展人員私帶展樣品進館展示、銷售,一經發現,展館保衛部將嚴肅處理。
5、各參展單位應管理好各自展位證件。禁止轉讓證件,違者將作沒收處理。
6、嚴禁以任何名義(含聯營名義)將展位轉租、轉賣或轉借給其它任何單位及個人,違者將作沒收處理。
7、嚴禁經營與大會主題無關的商品及假冒偽劣商品,違者沒收。
8、不得展示、出售侵犯他人商標權的樣品和使用他人商標對外報價、成交。如有違者,將按有關法規嚴肅處理。
9、請各參展企業妥善保管好展樣品和個人物品。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被盜。如有拾獲遺失物品的,應及時送交展館保衛部。
10、大會撤展前,所有物(展)品出館時,請到各展廳服務臺索取物(展)品出(入)館單,填寫并經組委會審批后方可出館。
相關標簽:2011年第二屆廈門茶業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