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屆糖酒商品交易會布展搭建規定
編輯:子驍 發布時間:[2012/9/24 9:40:11]
10月18日-21日,在福州海峽會展中心將迎來第87屆糖酒商品交易會的勝利召開,為了幫助更多參展商了解展期服務,組委會提供了布展守則,方便參展商更好的招商:
(1)嚴格遵守國家的相關規定以及《第87屆糖酒商品交易會展區及防火須知》、《第87屆糖酒商品交易會布展須知》(詳見《參展商手冊》),服從組委會及場館方的施工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展位和人身。
(2)室內凈地展位高度不能超過6米 (特殊位置的限高以組委會要求為準) ,室外凈地展位高度不能超過5米。特殊原因需超過限高的,參展單位須于布展日期30日前以書面形式上報糖酒會組委會,經組委會和消防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同意后方可實施。
(3)禁止將A類簡特展位作任何形式的改建或拆除等變更,B類、C類簡特展位和標準展位若改為特裝,參展單位須于布展日期15日前以書面形式上報糖酒會組委會,經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高度不能超過4米,并納入凈地展位的管理范圍。未作提前申報,組委會有權拒絕其入場。
(4)凈地展位不得進行二層搭建、不得跨通道搭建展位,展臺正投影不得超出承租范圍。如有特殊情況,參展單位須于布展開始30日前以書面形式上報糖酒會組委會,經組委會和消防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同意后方可實施。未作提前申報的,組委會有權拒絕其入場。
(5)參展單位不得在展館頂部網架、柱子、橫梁及各種專用管線上吊掛、捆綁相關物件,所有結構應和展位自身主體結構連接。
(6)在規定的布展時間內,參展單位憑《展位證》及營業執照復印件到現場報到,領取《展商證》,并根據實際需要申購《布撤展證》。布展期間僅憑申購的《布撤展證》入場布展,一人一證,《展商證》、《觀眾證》、《觀展券》無效。
(7)參展單位須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搭建施工單位進行展位設計、搭建、施工,所有圖紙和方案應提交組委會進行確認,并簽訂施工、消防責任書,承擔全部質量責任。
(8)室外凈地展位的參展單位在展位設計、材料選用及施工搭建時應考慮天氣因素,嚴格做好抗風防雨工作,并承擔相應質量責任及連帶責任。
(9)展位搭建須符合各相關技術規范的要求(如用電、消防、結構等),確保強度、剛度、穩定性。
(10)布展現場,不允許初期制作,只允許拼接組裝和裝飾。因裝修裝飾工程量大,所需時間較長的單位,應與展區組聯系,在允許的條件下可提前進場,并按規定繳納提前進場加班費。
(11)請愛護展館物品,不能在簡特及標準展位及配套展具上釘釘、打孔、刻畫、蹬踩。展具上不能使用雙面膠、單面膠和即時貼等各種膠制品。簡特及標準展位展板上不能倚靠和懸掛重物,未經允許不得拆除或改建簡特及標準展位。違者將按實際損失照價賠付。
(12)布展期間車輛進入展區一律按指定路線行駛(詳見《第87屆糖酒商品交易會布撤展車輛物流路線圖》),服從管理,卸完貨物后,立即離場,嚴禁在場內停放。
(13)各登錄廳、展廳前廊及會議中心一樓的光面大理石地面允許負荷不超過350㎏/㎡(平均分布),會議中心會議室地面承重詳見各會議室的相關數據,其余所有展位地面允許負荷不超過3000㎏/㎡,震動展品的地面允許負荷不得超過前述規定的50%;所有運輸展品車輛須嚴格按照此承載要求進館,不得超載,如因超載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參展單位負全部責任。
(14)布展期間,參展單位和施工單位須負責清理各自布展施工場地,隨時保持通道暢通。
(15)布展期間,入場布展施工單位都須配戴企業標志并自行看管好自己的展品、展具及施工工具和物料,若有丟失后果自負。
(16)為加強管理和服務,組委會將按標準收取施工、清潔、消防押金,同時收取特裝管理費,并計量收取施工用電電費等,具體詳見《參展商手冊》。
(17)布展期間,參展單位如有展品、展具、施工工具及相關物料需帶出展場,憑《展位證》由單位授權人到各專館現場相應服務處開具《出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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