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屆廈門茶業展參展程序
編輯:小盧 發布時間:[2011/6/23 14:47:40]
2011年第二屆廈門茶業展參展程序:
1、確定報名后,填寫“參展申請表”、加蓋公章后郵寄或傳真至茶業展組委會。展位申請被接受后,組委會將與申請單位簽訂參展合同;
2、確認展位后3天內將參展費全額或50%轉入組委會賬號。參展費用匯出后,請將銀行匯款底單傳真至組委會,以便核查。未收到有關費用展位將不予保留;
3、申請截止日期是2011年09月10日,請各參展商于2011年9月10日前交齊全款;展前一個月,組委會給交齊全款展商快遞展位確認書、《參展商手冊》,布展期間展商憑展位確認書領取參展證件;
4、展位分布原則:先申請,先付款,先安排;
5、展位一經確認,所展示產品必須與參展申請表展品欄相符,否則組委會有權取消相關展位。若發現轉讓轉租展位現象,組委會有權立即取消其參展資格,并封閉展位。
相關標簽:2011年第二屆廈門茶業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