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第九屆瑞城鄭州糖酒會展位施工管理規定
編輯:子驍 發布時間:[2012/4/16 9:03:19]
為了確保2012第九屆瑞城鄭州糖酒會順利召開,維護展會的正常秩序和,保障展館設施的正常運行,為參展商提供方便、快捷的會展服務,本中心就有關展場施工管理事項規定如下:
一、標準展位及大簡特展位施工管理規定
1、展位管理規定:
▲未經展館管理人員準許,禁止拆改展位內配置或擅自嫁接,如有違反責令恢復原狀,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責任人承擔;造成展材損壞遺失的,應照價賠償(每處100元)。
▲禁止在展板及展架上直接粘貼背膠寫真圖片、即時貼裱底、貼字、油漆、打釘、開洞,因此造成展板損壞的應照價賠償(每張展板200元)。
2、電氣管理規定:
▲嚴禁私自亂拉亂接,電源插座須嚴格在所允許的容量300W內使用,不得插接超出規定容量的電器設備,違者予以警告,并責令整改,拒不整改者將不予供電。
▲配置安裝于展位上的所有用電設施設備,不得隨意拆除、移位或帶出展館,對損壞展館電氣設施設備者,應照價賠償。
▲參展設備設施需24小時連續供電的,應到會展中心總服務臺辦理相關手續,并交納相關費用。未辦理24小時連續供電的,所造成的停電損失,由參展商(施工單位)自負。
▲對不如實申報電量,少報多用者,展館有權責令其補交費用。拒不補交的,將不予供電。
▲如檢查發現展位有違反展館管理規定的,或不符合要求構成用電隱患的,展館有權責令其整改或拆除,拒不整改的,展館將不予供電。
二、特裝展位施工管理規定:
1、特裝展位是指參展商不需要使用標準展位配置,而在展場內光地上進行特殊設計裝修的展位。
2、特裝展位的參展商(或施工單位)進入展場之前,須向中心工程處提供以下資料,并辦理施工手續: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特裝展位施工圖、電路圖、效果圖、施工材質說明;
(3)施工負責人及人員名單、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相關資質證明復印件等。
3、展場內只允許進行特裝展位的預制件的現場組裝,不允許現場加工制作,并交納:
(1)施工管理費20元/平方米;
(2)特裝施工證20元/人;
(3)根據特裝展位面積交納施工清潔押金。
4、特裝展位須使用阻燃耐火材料,結構牢固。使用木質材料的,內部須作防火處理。凡搭建二層樓的展臺,必須有相關資質的工程師簽字認可方可施工。
5、特裝展位電器安裝操作必須遵守規范,燈箱應留有足夠的散熱孔,日光燈鎮流器應脫離箱體,電線應用雙護套絕緣導線,接頭處使用接線端子,電源開關配有漏電保護等,嚴禁使用主要麻花線、電工膠布。穿越通道的線路須使用電纜并加鋪絕緣板墊、中心對不符合規定的電器施工展位,不予供電。
6、特裝展位施工時,不準破壞展館一切設施,嚴禁在墻面和地面打孔、釘釘、噴漆、刷膠、張貼、涂色等,嚴禁使用易燃、易暴、易污染的物品,禁止吸煙、明火作業等。
8、特裝展位施工不準遮擋展場內的消防設備、電器設備、緊急出口和觀眾通道。嚴禁在展場內防火噴淋設施、公共照明燈具上系掛物品。
9、參展商(或施工單位)不得在參觀及消防通道上隨意放任何展品和器材,并對本展區的廢棄物進行歸整,待展場環衛人員清理,嚴禁將施工廢棄雜物隨地堆放、占用通道或扔到廁所等公共場所內。展會結束時,應自行將特裝展臺材料清理出展場,經中心現場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后,退還施工清潔押金。
10、展場內布、撤展施工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如確有特殊原因需加班的施工單位,須于當日16:00前到總服務臺申請,并交納相關費用。
11、禁止在展館墻面、通道、柱子用泡沫膠粘貼或即時貼裱底,如有違反,責令違規者恢復原狀,并支付每平方100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計)的清潔及維修費。
12、對違反規定造成事故的展位,展館將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及相關單位負責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者將移交公安消防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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