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上海葡萄酒及烈酒展覽會其他事宜
編輯:子驍 發布時間:[2012/6/29 9:20:09]
第九屆上海葡萄酒及烈酒展覽會其他事宜:
1. 大會編印《會刊》為所有參展商免費刊登 200 字以內中英文公司簡介,各參展商請于2012年11月10日前將公司簡介傳真或電郵 info@winefair.com.cn 至主辦單位。
2. 主辦單位免費為參展商提供入場券供邀請客戶,需要請于主辦單位聯系。
3. 展商未付清的參展費用,請于11月10日前付清,否則主辦單位視其自動放棄參展,已付費用不予退回.
4. 展品需在2012年11月28日前進館,否則后果自負。
5. 為維護消費者利益,請展商帶齊營業執照及產品相關證明材料,嚴禁假冒偽劣產品前來參展。
6. 為保證展會整體形象,主辦單位保留與展商協商并終調整展位的權力,望展商予以配合。
7. 展商的展位不得私自出租、轉讓,不得展示與本展會無關的產品,不得在展場內叫賣,否則視其擾亂展場秩序,收回其參展展位,所交費用不予退回。
8. 參展代表應嚴格遵守開館(上午 9:00 時)閉館(17:00 時)時間,每天上午8:50準時到達自己的崗位,如未按時到位展品丟失責任自負。
9. 展商若有其他需要,請與我們聯系,我們會盡力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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