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第十屆廣州名酒展覽會場地管理規定
編輯:子驍 發布時間:[2013/1/25 11:49:23]
2013第十屆廣州名酒展覽會將于5月30-6月1日在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B區隆重舉辦。下面了解一下本次展會場地管理規定吧。
1 交納展位定金或預付款的參展單位,必須付清所有余款方可進館搭建。
2 展商不得將所定展位轉租或轉借。
若展商違反上述規定,或未能在開展前付清參展費用,或發現將所定展位轉租或轉借,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租賃場地的資格,有關展商及其相關展品均需撤離展覽現場,已交展位費不予退還,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對該場地進行必要的處置。
相關標簽:2013第十屆廣州名酒展覽會